高雄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,成立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,由當時一群熱心公益的業界前輩,互相奔走,聯合籌組設立,並經得高雄市政 府社會局核定在案,並頒發高市社一字第八二一0六號人民團體立案證書。公會之運作採會員代表制,以會員公司之名義參加公會組織,為因應 業務之實際需要,彼此交流溝通交換意見,或向有關單位爭取業者間應有之權益,成立至今業已有三十六年了!
專業保險公證人區分為一般保險公證人與海事保險公證人二類,由公會統一列冊管理,協助完成專業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等工作,以因應公證業界實際之需要。
保險公證人執業證書,使用有效期間為五年,期滿前一個月,由本會通知辦理換證手續。
本會會員公司於年度終結後,將年度營業狀況--年度財務業務報表,由本會協助彙報主管機關(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),核備審理。
依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十五條規定,保險公證人個人執業者應繳存保證金10萬及購買保險公證人專業責任保險單,公司組織者繳存保證金20 萬及購買保險公證人專業責任保險單。為避免逾期受罰,本會將統一列案管制作業。
依高雄港區通行證及登輪證核發作業要點手冊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本會為督促會員發揚自律精神,恪遵法令規定,特依據保險商業同業公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一項、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訂定自律公約、執業道德規範及電子商務自律規範,彙報主管機關(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),核備審理。
本會設理事九人,推選三人為常務理事,並就常務理事中推選一人為理事長,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監事三人中推選一人為常務監事,監查本會業務。
本會設總幹事一人,處理日常會務,辦理各項會員服務工作,及與會員間的溝通協調工作,與推廣公證業務之推展等。
第一屆理事長 吳 佑 君 先生
第二屆理事長 吳 佑 君 先生
第三屆理事長 鄭 世 豪 先生
第四屆理事長 鄭 世 豪 先生
第五屆理事長 謝 萬 發 先生
第六屆理事長 謝 萬 發 先生
第七屆理事長 陳 偉 光 先生
第八屆理事長 陳 偉 光 先生
第九屆理事長 陳 博 文 先生
第十屆理事長 陳 博 文 先生
第十一屆理事長 陳 偉 光 先生
第十二屆理事長 陳 偉 光 先生
第十三屆理事長(現任) 王 國 勇 先生
高雄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
SURVEYORS ASSOCIATION OF KAOHSIUNG
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19號8F-5(A室)
TEL: 07-334-7352 FAX: 07-334-7471
E-mail:
[email protected]
連絡人:林 寶 華